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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政府采购服务市场主体政策


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保障的优势,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焦作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推出了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的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融资业务的服务机构申请融资贷款,融资服务机构以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的融资产品。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融资意向的,可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jiaozuo.hngp.gov.cn)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看各融资服务机构的融资产品,同时可在线向融资服务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向您提供便捷、高效、优惠的贷款服务。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流程

融资服务机构名单

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分行

薛国战

0391-2878039       13839109026

焦作市民主南路88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曹阳

0391-8825171  13839118160

焦作市丰收路159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李华莹

0391-3918471

焦作市建设东路152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

李天祥

0391-2981968 13523359082

焦作市丰收中路2233号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周建林

0391-2116963 15893053027 

焦作市山阳区迎宾路1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周江江

17639185001

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嘉隆国际中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王海宾

0391-8787996 13598534626

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赵伟

0391-8796520 15738533033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479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张嘉强

0391-8653785 13203910032

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嘉隆金融中心

         备注: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和人员联系方式会随时变化。具体情况可登录“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

 二、优化和提升政府采购政策

  1.全面取消采购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费用。

  2.免收履约保证金。确因项目需要的,应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收取,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条件退还。

  3.评标结果确认时限。自评标(评审)结束后应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1个工作日内公告结果,同时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4.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合同公告和备案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6.项目验收。自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并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公告验收结果。

  7.资金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支付资金,不得因机构变更、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原因拒绝或延迟资金支付。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若发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以上政策执行的,可向监督部门举报反映。

  监督单位:焦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8866638   8866636

  电子邮箱:jzsc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