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园林绿化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牧野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牧野路(影视路—林园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全长3700m,单侧整治宽度5-6m,局部节点新园路、解放路、影视路等道路交叉口以及田涧沟两侧,总面积约28500㎡。整治内容包括垃圾清理、苗木栽植等,节点配套建设便民休憩设施。
焦发改城市〔2026〕104号《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牧野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估算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0.3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园林绿化中心提供的评审函、承诺书、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项目可研批复,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人工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消技〔2025〕32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6年第1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税金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增值税率调为9%。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园林绿化中心原报预算金额为3,502,1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3,078,106.66元,审减金额423,993.34元。
本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事项说明
本预算中包含暂列金额17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8万元,请在下步工作中予以明示。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