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林业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国有焦作林场、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修武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焦作林场百间房林班护林房一座,新建国有博爱林场大塘林区护林房一座;加固改造护林房7座,包括国有焦作林场2座,沁阳市双台林场5座;功能完善护林房8座,包括沁阳市双台林场2座,国有博爱林场3座,国有孟州林场3座;新建移动护林房3座,包括焦作林场1座,国有修武林场2座。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发改委焦发改农经〔2025〕59号文批复,项目估算5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二、审查依据
根据焦作市林业局提供的施工图、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4-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6-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7-2024)、《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人工费、管理费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消技〔2025〕12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25年第5期(10月)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施工图和预算书中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焦作市林业局原报预算金额为4,519,019.21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3,460,181.16元,审减金额1,058,838.05元。
工程下步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修正部分工程量、定额子目,调整部分材料价格,核减空调、家具用具等集中采购。
六、重要事项说明
本项目预算审定金额中包含材料暂估价591,433.63元,应在下步工作中明示。
抽油烟机、冰柜、灶具、厨房餐具、消毒柜、档案柜、办公桌椅、床被子等住宿用品、衣帽柜、餐桌椅、消防设施、单体空调、柴油发电机、直饮机、净水器、饮水机等不在评审范围,家具用具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建议另行采购。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