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广利灌区2011年田间高效节水设施独立费用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253号
焦作市广利灌区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广利灌区2011年田间高效节水设施独立费用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广利灌区位于焦作市西南部,南依黄河,北靠沁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高效节水项目,共规划斗农渠10条,总长度5100米,其中需修复400米,拆除重建2400米,土渠衬砌2100米,规划斗渠1条,总长度400米,规划农渠9条,总长度为4700米,其中修复400米,拆除重建2000米、土渠衬砌2100米,共需新(重)建各类建筑物349座,其中拆除197座,新建152座;水源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为新开挖白沟作斗渠长1500米,修复广济渠0+900-1+700段。
焦发改农经【2011】516号文件中下达该项目资金计划222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农经【2011】516号文、焦政【2009】2号文及《河南省水利水电概预算编制规定》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广利灌区2011年田间高效节水设施独立费用原报金额为281,100.00元,经审查,该独立费用预算审定金额为248,900.00元,审减金额32,200.00元。
本独立费用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独立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费用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