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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下达

 

2011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下达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改善文物保护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我市下达 2011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420 万元。武陟县嘉应观中轴线建筑保护维修获得300万元,千佛阁消防工程获得70万元,沁阳市北大寺编制保护规划(制定维修方案)获得50万元。

按照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对符合政府采购标准的财政资金支出,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