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卫生医药学校获得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
范校第一批建设学校中央补助资金500万元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12号)精神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师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精神,中央财政下达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第一批建设学校2010年度中央补助资金500 万元,我市获得此项资金资助的是焦作市卫生医药学校。
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项目学校教育教学内容改革,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师资队伍建设及学校规范化管理等方面,严禁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采购等方面。
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对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工作的指导,以特色专业建设为抓手,以建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培养模式为核心,组织第一批项目学校调整完善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并于12月31日前报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审核后汇总上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待中央批复项目学校实施方案后,方可动用中央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