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引沁灌区2011年(第二批)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251号
焦作市引沁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引沁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引沁灌区位于焦作市西部太行山南麓,北起太行山,西邻王屋山,南跨北邙岭区,总干渠全长102KM,是河南省引蓄结合的大型灌区之一。本年度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总干渠东方红渡槽除险加固;总干渠24+500~32+200之间的渠道全断面衬砌;左岸7.7km堤防整修及7.7km绿化。本期涉及重建、维修、新建建筑物共计23座,其中:总干东方红渡槽一座,总干渠重建水口1座,维修生产桥12座,维修节制闸1座,泄洪闸1座,泄洪槽1座;堤防整修新建桥梁6座。
焦财预【2011】122号文下达该项目2011年资金计划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省配套资金400万元,市配套267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设计施工方案、工程预算书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量概预算定额》(2006版),材料价格依据工程所在地材料市场行情计入预算。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14,850,494.00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14,754,863.14元,审减金额95,629.86元。其中:
1、Ⅰ标段原报预算金额2,070,256.00元,审定金额2,055,355.00元,审减金额14,901.00元;
2、Ⅱ标段原报预算金额2,121,356.00元,审定金额2,106,305.00元,审减金额15,051.00元;
3、Ⅲ标段原报预算金额2,242,240.00元,审定金额2,226,865.00元,审减金额15,375.00元;
4、Ⅳ标段原报预算金额2,329,470.00元,审定金额2,313,810.00元,审减金额15,660.00元;
5、Ⅴ标段原报预算金额2,013,786.00元,审定金额1,999,050.00元,审减金额14,736.00元;
6、Ⅵ标段原报预算金额4,073,385.00元,审定金额4,053,478元,审减金额19,907.00元。
本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送: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