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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租赁墙南、苏蔺堆土场用地征迁补偿资金

焦作市南水北调干渠堆土场征地补偿

资金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248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租赁墙南、苏蔺堆土场用地征迁补偿资金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指挥部联席第41次联席会议纪要》安排,需将原租赁墙南村堆土场用地265.31亩、苏蔺村堆土场用地164.12亩进行征收,资金来源为绿化带贷款资金。

二、审查原则:

依据焦作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指挥部文件焦城指文[2010]5号文件《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道路征迁安置实施规划>的批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道路工程征迁安置实施规划》、《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指挥部联席第2741次联席会议纪要》,土地储备中线“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关于支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占地补偿费的请示”以及图纸等其它原始资料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送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租赁墙南堆土场、苏蔺堆土场补偿费3049.4526万元,经审查,本批资金审定为3047.6925万元,详见附表。

四、重要事项说明及建议:

本次评审控规区范围内征迁补偿费用根据第2741次联系会议纪要精神,按照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补偿政策进行补偿原则进行:

1、土地补偿按照焦作综合区片地价进行,包括补偿安置费用、社保费用。

2、青苗、附着物补偿按照绿化带实施规划标准进行评审。

3、土地调查用地手续报批及工艺宣传招商等工作经费安置1000/亩的标准进行。

2011113

送: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财政预算编制局、焦作市南水北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

南水北调干渠堆土场征地补偿资金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地块

项目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墙南堆土场

征地费用

265.3065

7.2575

1925.46192

 

青苗

256.9785

0.0869

22.3314317

 

附着物机井

10

1.385

13.85

 

工作经费

265.3065

0.1

26.53065

 

小计

 

 

1988.17401

 

苏蔺堆土场

征地费用

164.121

6.2075

1018.78111

 

青苗

152.4195

0.0869

13.2452546

 

附着物机井

8

1.385

11.08

 

工作经费

164.121

0.1

16.4121

 

小计

 

 

1059.51846

 

合计

 

 

3047.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