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244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科技馆低压配电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科技馆低压配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从配电房出电缆至一、二、三层展厅配电箱的设计、施工等,满足科技馆展品正常用电。焦作市科技馆低压配电工程主要安装工作量为:
配电箱(断路器型号为:NSX 100N/3P/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施工图纸、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1年第4期。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原报金额为451,347.55元,经审查,该工程审定金额为333,632.92元,审减金额117,714.63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焦作市科学技术协会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