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两馆室外高压配电工程及图书馆数字及管理自动化系统设计费进度款
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1]119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两馆室外高压配电工程及图书馆数字及管理自动系统设计费进度款进行了审查核实,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在丰收路南,长恩路东.图书馆总建筑面积15,000M2,八层框架结构;科技馆总建筑面积10,000 M2,三层框架结构.总概算批复金额为12,574万元,开行贷款5,000万元,市财政资金7,574万元。该项目由河南省永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代建,由北京华旭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监理,监理费率为0.76%。
2011年9月委托单位申报工程进度款为两馆室外高压配电工程及图书馆数字及管理自动系统设计费工程款97.06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施工进度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合同、委托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审核过的进度付款报审表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代建合同、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执行。
三、 审查情况:
焦作市两馆工程原报完成投资970,600.00元,申请工程款970,600.00元。经审核,共完成投资904,100.00元,本次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进度款820,500.00元。其中:
1、 两馆室外高压配电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进度款752,000.00元。
2、图书馆数字及管理自动系统设计费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设计费68,500.00元。
送:市发改委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