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采办[2011]6号
各县(市)区采购办、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切实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制度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11年11月2日举办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直各预算单位专职经办人、社会监督员、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各县(市)区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实务。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培训地点:市会议中心圆形报告厅。
四、培训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要统筹兼顾,组织安排培训人员;
2、参加培训单位应于11月1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市采购办信箱(电子邮箱:jzscgb@163.com)。联系人:张东雷,联系电话:3121258);
3、参加培训人员要按时报到,不得迟到早退;
4、组织参加培训的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现场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资格证书或对已取得的证书进行年检。
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法规政策 培训班 通知
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1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