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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财购【2010】13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我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经过近三年的研发、试用和完善,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功能模块已上网运行,网络系统安全保障措施通过工信部验收,推广条件已经具备。2010年全省财政工作会议提出在全省逐步推广应用要求。为做好推广应用工作,我们研究制订了《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各地在推广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组织实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0371)65808411 65808422
          省财政厅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0371)65808359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371)65808207
                              
                             年五月十一日
 
 
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方案
 
   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一、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我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以“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为总体目标,建立“统一平台、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全过程监控网络化、全覆盖上下一体化,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建设原则
    1.统一建设、分级维护。我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是一个统一建设的省、市、县三级共用共享信息网络系统,由省财政厅负责总体规划、软件开发、标准制定、运行监管、推广实施和技术支持等工作。系统建设纳入“金财工程”统一安排,各地财政部门应按照省财政厅“金财工程”总体规划和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要求,主要负责本地政府采购系统运行维护、业务监管和必要的硬件建设等
    2.统一平台、数据集中。省财政厅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技术标准规范、基本业务流程、主要格式文本、和公共栏目设置全省统一。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业务在统一平台上进行,业务数据全省大集中,根据权限维护和使用。
    3.统一建库,资源共享。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库、代理机构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由省财政厅按统一的代码体系和标准建库,各地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入库信息的征集、审核、注册登记和维护管理,基础数据库实行 “一地入库、全省共享”
         二、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主要内容
    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的核心,是要建立一个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业务,融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为一体的电子化平台,实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电子化、网络化。
   监督管理平台包含基础管理和决策支持管理两个方面。基础管理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计划申报管理、信息公告管理、评审专家管理、代理机构管理、合同备案管理、资金支付管理等功能模块;决策支持管理包括供应商管理、商品信息管理、信息统计分析、监督考核体系、诚信体系管理等功能模块。通过监督管理平台,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业务的“纵横结合、资源共享”。纵向即系统内实现上通下连,资源共享,自动传输;横向实现与部门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网上连接。
   操作执行平台包括电子招标采购、电子辅助评标、签订电子供货合同、协议供货定点服务采购及网上竞价等功能模块,实现政府采购操作执行全流程电子化,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提供网上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三、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推广与实施
    系统推广实施是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取得成败的关键。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在省财政厅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和实施。
    (一)推广实施步骤
    根据系统功能模块完善情况,按照“省市先行、管理(功能)先上、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的思路,分三个阶段推广实施:
    1.第一阶段(2010年):基本管理功能模块推广实施。
    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模块,省级已于2003年与“金财工程”国库支付管理系统(内网)同步实施完成,市县要根据本地“金财工程”实施计划同步完成。
信息管理、计划管理、专家管理、代理机构管理和合同备案管理等5个功能模块,省、市两级要全面推广,县级可根据管理需要有选择性的逐步实施。信息管理功能要在省、市、县三级全部推开,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
    2.第二阶段(2011年):决策支持管理功能和操作执行功能模块推广实施。
    供应商管理、商品信息管理、信息统计分析、监督考核体系和诚信体系管理等监督管理功能模块在省市两级全部推开,县级可根据管理需要有选择性的逐步实施。网上招标采购、辅助评标系统、网上竞价、协议供货网上交易等功能,省级要全面推开使用,市级要逐步推广使用。
    3. 第三阶段(2012年):全部功能模块在市、县推开实施。
    建立起覆盖全省省、市、县三级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实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执行电子化、网络化,初步形成全省统一开放的网上政府采购市场。
    (二)推广实施经费保障
    我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是全省数据大集中的平台,主要建设费用已由省财政厅纳入“金财工程”统筹安排。在推广实施过程中,各地财政部门要安排和落实部分资金及日常维护工作经费,确保系统顺利运行。
   1. 软件系统:软件系统已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开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所需费用省统一承担,各地免费使用。
    2.硬件设备:系统大部分硬件设备已由省财政厅通过招标采购统一配置,所需费用省承担。各地所需专家语音通知设备等少量必需的终端硬件设备,由各地自行承担。
    3.数字证书费用。为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系统引入数字证书认证,由河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提供服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免费使用,其他相关方使用费用自行承担。
    4.培训费用。各地财政部门要组织好推广实施的培训工作,本区域培训所需费用由各地财政部门承担。
    (三)推广实施的技术保障
    软件系统开发商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郑州信源)负责推广实施的技术保障。郑州信源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的推广实施小组和技术服务团队,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确定的推广计划,结合各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应的推广实施和技术服务方案,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为各地推广应用政府采购系统提供有力的专业技术保障。
    在系统试运行期间,郑州信源应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和市、县财政部门做好系统运行的跟踪监测,并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项目需求和系统功能,不断优化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保持系统的适用性和先进性。
    河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要根据系统推广实施的需要,及时做好数字认证证书的制作、发放及维护,确保系统安全运转。
         四、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复杂的系统工程和基础工作,也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建立服务型政府的一项主要内容,事关长远,意义重大。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转变管理职能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切实推进电子化工作。各地要成立系统推广实施工作小组,负责本地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具体推广实施工作。政府采购各当事人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措施,共同做好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推广实施工作,使我省的政府采购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纳入“金财工程”,统筹协调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是“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建设已纳入省财政厅“金财工程”总体规划。各级财政部门也要把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纳入本地“金财工程”建设,统筹规划安排,统筹落实资金,统筹人员力量,积极协调推进。
    (三)求大同存小异,坚持全省“一盘棋”。政府采购基本流程、执行要求和标准体系的统一,是建立全省统一政府采购市场的基础。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研发是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的框架下完成的,各功能模块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为保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稳定运行,各地在推广使用中,要树立大局观念,求大同存小异,原则上不要因个性管理需要修改系统共性设计。省财政厅将定期征求市、县管理需求意见,统一组织升级和完善软件功能。
    (四)抓紧落实实施方案,确保推广工作实施。为保证推广实施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将根据每一阶段推广实施重点,制定阶段性推广实施计划,协调全省推广实施工作的总体进程。各省辖市财政部门要根据推广实施计划,制定本地实施方案,重点要做好培训时间的安排,以便省财政厅统筹组织技术人员赴各地开展推广实施工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