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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项目设计费进度款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项目设计费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1]101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项目设计费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人民路东段,北临恩达路,东临焦作市检察院,西临瓮涧河,南临人民路,建设占地面积40亩左右。建设内容主要为综合业务大楼及宿舍、违规扣留及走私罚没仓库,总建筑面积11,000-12,000m2,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投资9,988.87万元,资金来源由焦作市地方财政解决。

 该项目设计费已进行招标,设计中标单位为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合同金额为71.50万元。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合同进行审查,付款比例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项目设计费进度款建设单位申请286,000.00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设计费286,000.00元(详见附表)

2011830

送: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关筹建处  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18

 

                          金额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累计完成投资比例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78.50

 

 

28.45

28.60

28.60

0.00

28.60

28.60

50.05

 

 

 

1

设计费

 

 

71.50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21.45

28.60

28.60

 

28.60

28.60

50.05

 

70.00%

 

2

设计招标补偿费

 

 

5.00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00

 

 

 

 

 

 

 

 

招标文件约定

3

设计招标补偿费

 

 

2.00

 

天津市方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0

 

 

 

 

 

 

 

 

招标文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