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焦作城区段市政管线配套
焦财审合字[2011]45号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送审的南水北调中线焦作城区段市政管线配套穿越工程设计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现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第八条 支付方式 8.2款建议改为“设计人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经财政部门评审或审计部门…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2、第十一条 仲裁条款建议改为“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送: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