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配建廉租房(马村区解放东路南——立生.美景园)回购协议审查意见书 焦财审合字[2011]42号 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配建廉租房(马村区解放东路南——立生.美景园)回购协议中涉及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回购协议有关条款第二条协商价款建议为:最终单价及总价由市发改委核定(附补充协议),并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 2011年8月26日 抄送: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