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原路工程
监理费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80号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中原路工程监理费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本次评审内容为2007-2008年已完工的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黄河路)工程监理费结算。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原始资料。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监理费结算,其中一标段监理费结算金额为78075.48元;二标段监理费结算金额为269549.55元;三标段监理费结算金额为297732.29元;四标段监理费结算金额为281010.26元。原报监理费结算金额共计926,367.58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监理费审定为:一标段监理费结算审定金额78075.48元;二标段监理费结算审定金额269549.55元;三标段监理费结算审定金额297732.29元;四标段监理费结算审定金额281010.26元。监理费结算审定金额共计926,367.58元。
送: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