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广电局数字影院工程施工监理费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1]233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广电局数字影院工程施工监理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焦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数字影院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及装修工程,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450万元,建设单位现申请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费进行评审。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收费[2007]303号、焦政[2009]2号文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经审查,该工程建安估算投资暂按450万元计算,该工程施工监理费建议控制在8.836万元之内。
四、重要事项说明:
该工程施工监理费的计费额暂按估算投资额450万元计算,建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列出投资额,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送:焦作市广电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