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改造预算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1]227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维修改造预算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医改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已将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调整为市医改办的办公场所。为了尽快启用新的场地,现拟对一楼大厅进行维修改造。本次维修改造内容主要为:更换吊顶、地板、墙面刷乳胶漆、更换门窗、增设玻璃隔断、室内强弱电改造等。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市医改办提供的改造预算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材料价格信息2011年第4期,不足部分参照目前市场价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16.18万元,经审查,建议该工程控制在12.82万元范围以内纳入政府采购程序。
本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送:焦作市医药体制改革办公室、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