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戒毒所屋顶防水修缮工程
焦财审预字[2011]225号
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公安局戒毒所屋顶防水修缮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公安局戒毒所屋顶防水修缮工程,修缮面积约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焦作市公安局戒毒所屋顶防水修缮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预算金额107,848.25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审定为102,560.00元(即32元/m2,含原基层铲除及垃圾外运),审减金额5,288.25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工程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焦作市公安局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