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老城区搬迁企业土地测绘费用
焦财审预字[2011]224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市投资集团委托对9家老城区搬迁企业土地进行的测绘作业费用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合同概况:
焦作市投资集团本次送审包括我市龙光影视、中州胶带厂、矿山机械厂、中轴东风机械厂、金结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中州碳素厂、润生食品公司、焦作合力机械佰利联、咏春塑胶9家企业12块地块,进行土地测绘、宗地图及地籍图测绘等项目的编制。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及我市近年来惯例进行
三、评审结论:
本次原报投资集团2010年搬迁企业测绘项目预算金额为350,897.5元,经审查,结合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和我市惯例的实际情况,建议该费用控制在201,783.4元以内进行政府采购。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