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财审预字[2011]223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郑焦城际铁路马村区小王村拆迁建筑垃圾清运费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郑焦城际铁路建设项目马村区小王村涉及正房拆迁面积
二、审查原则:
依据焦作市政府与河南省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签定的《新建郑州至焦作铁路工程征地拆迁实施协议》、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送审的《郑焦城际铁路建设项目马村区小王村拆迁建筑垃圾清运费用评审申请》、《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道路工程征迁安置实施规划》,以及城际铁路办公室提供的其它原始资料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送审马村区小王村拆迁建筑垃圾清运费79,148.75元,经审查,资金审定为79,148.75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送审垃圾清运费在焦城际指[2010]1号文件中无明确补偿标准,暂参照南水北调相关标准进行补偿,指挥部应制定明确补偿标准后再行调整、拨付资金。
送: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