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瓮涧河局部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图预算及监理费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210号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瓮涧河局部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图预算及监理费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瓮涧河(解放路往北300米)河道两岸进行景观及绿化改造,主要工作内容:铲除原绿化草坪及野生杂草、菜地;砖砌挡墙及围墙;园路、嵌草砖铺设、木桥及花架制安;座凳及石桌安装及苗木、草坪种植。资金来源从焦发改城市[2011]308号安排城区河道运行及维护费用350万元中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报送的预算书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主要材料及苗木价参照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1年第4期。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原报金额为1,494,889.08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1,124,152.43元,审减金额370,736.65元。
本项目监理费按建安投资1,124,152.43元计算,监理费建议控制在17,658.18元以内。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本项目河岸两边现场垃圾及土方量施工图纸上未标注清挖标高及深度,工程量无法计算,本次评审暂按建设单位提供数量计算,下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做好工程量现场签证工作。
2、建议建设单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对一些价格昂贵的苗木(如皂角)进行更换及保留原有景观较好的草坪。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