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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焦城际铁路占压南水北调用地缴纳耕地开垦费

郑焦城际铁路占压南水北调用地缴纳耕地开垦费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209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郑焦城际铁路占压南水北调用地缴纳耕地开垦费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郑焦城际铁路占压南水北调用地0.4198公顷,根据国家耕地“占一补一、占补平衡”政策,增加部分需缴纳耕地开垦费。

二、审查原则:

依据焦作市政府与河南省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签定的《新建郑州至焦作铁路工程征地拆迁实施协议》、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送审的《关于郑焦城际铁路占压南水北调用地缴纳耕地开垦费的评审申请》、新建郑州至焦作铁路项目(山阳区段)占压南水北调用地勘测定界图,以及城际铁路办公室提供的其它原始资料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送审郑焦城际铁路占压南水北调用地缴纳耕地开垦费54,574元,经审查,资金审定为54,574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焦财审预字[2011]96号报告中应更正为:扣除焦财审预字[2010]236号报告中南水北调征地范围内恩一安置小区土地及原河南理工大机械厂附着物补偿费用合计285.5943 万元,支付金额414.6074 万元。

2011926

送: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