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收集。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联络监督员、公开电话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党组织报告。
二、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负责向有关单位通报;对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相关单位要根据通报,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局党组和上级机关党委报告。对于能马上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在3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署名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局主要领导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严禁出现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现象,坚决杜绝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