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和平街(焦东路-山阳路)工程
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202号
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和平街(焦东路-山阳路)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和平街(焦东路-山阳路)工程,西起焦东路,东至山阳路,建设宽度
道路横断面布置:
污水管采用D400-D600钢筋砼管,雨水管采用D300-D1200钢筋砼管,其中D300-D500管道采用Ⅱ级钢筋砼承插管。
焦发改投资[2011]482号《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和平街(焦东路-山阳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该项目总投资概算2,136.16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1]482号文,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市政工程2008)》,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1年第3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该工程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17,741,638.89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16,403,413.47元,审减金额1,338,225.42元。其中:
1、和平街(焦东路-山阳路)道路排水及照明工程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10,624,392.52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9,292,420.59元,审减金额1,331,971.93元。
2、和平街瓮涧河桥梁工程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为7,117,246.37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7,110,992.88元,审减金额6,253.49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1年9月22日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