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路(丰收路-世纪路)路灯工程部分前期费用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198号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山阳路(丰收路-世纪路)路灯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山阳路(丰收路-世纪路)路灯新建工程,全长2.7公里,焦发改城市[2011]308号文件《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市财政城建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中预安排资金计划为300万元。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1]308号文件,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焦政〔2009〕2号文件《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结合我市近年来惯例进行。
三、评审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送审该批前期费用金额为32.95万元,经审查,该批费用审定为18.21万元,审减14.74万元。其中:
1、设计费用送审金额为10.61万元,经审核该费用审定为9.08万元。
3、施工图审查费用送审金额为0.53万元,审定金额为0.52万元。
4、地形图测量费用送审金额为20.81万元,审定金额为8.61万元。
4、专家评审费送审金额为1万元,评审予以扣减。
四、重要事项说明
1、评审本项目前期费用依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数量进行,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勘察、测量费用、图纸审查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2、本工程设计等前期费用招标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建安费300万元进行计算,建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下步签订合同、支付设计费用根据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进行调整。
3、该项目正式投资计划尚未下达,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程序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待正式投资计划下达后开工建设。
送: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