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欧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财企〔2011〕125号)文件要求,请各县(市)区对本地中小企业与欧方合作机构在节能减排相关领域的合作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于10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财政局、科技局各1份(并附电子稿)。 附件: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科研合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