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开始发放 今年我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共计49.89万元,目前已发到各发放单位,近日将发放到368名扶助对象手中。我市的368名补助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的有238人,伤病残的有130人。该项特别扶助资金中,中央资金为20.53万元,省级资金12.32万元,市级资金8.52,县级资金8.52万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的发放对象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对计划生育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补助;对于计划生育家庭中,独生子女出现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补贴,该项资金发放至独生子女死亡或康复后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