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 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
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2156万元,专项用于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201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人口稠密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合校舍排查鉴定结果和2011年加固改造计划,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内选择项目,按照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分别建设不同项目学校的要求,在中央资金下达后,我市迅速将资金安排落实到项目。
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资金安排原则,积极筹措落实工程资金。整合与校舍建设和校舍安全有关的其他资金,统筹安排,并通过社会捐赠、定向援建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财政部门对财力较为困难的地区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方式予以支持。
另一方面,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度,加强工程专项资金和校舍基础信息及项目库管理。布局调整要撤并的学校不能列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暂时保留学校不得安排重建新建项目。严格资金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