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廉租房建设项目燃气安装工程
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1]87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廉租房建设项目燃气安装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廉租房一、二期工程已竣工入住,总共723户,燃气安装工程合同价款为1,879,800.00元,已支付1,784,108.49元,建设单位本次申报对燃气工程尾款进行支付。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施工合同进行审查,付款比例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工程款95,691.51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应支付工程款95,691.51元。
送:市房管局 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