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矿沉陷治理项目丽园小区(西区)9#住宅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180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矿沉陷治理项目丽园小区(西区)9#住宅楼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矿沉陷治理项目丽园小区(西区)9#住宅楼及室外配套工程,位于焦作解放东路北、河南路南侧。建筑面积3,230M2,砖混六层。
豫发改设计[2004]2064号批复焦矿沉陷治理项目概算投资83,67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投资计划、招标文件、标前答疑、施工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1年第3期及结合市场价。
三、审查情况:
焦矿沉陷治理项目丽园小区(西区)9#住宅楼原报金额为2,568,912.30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2,554,141.98元,审减金额14,770.32元。
室外配套工程根据有关设计施工图纸及现场签证,执行现行定额及取费标准优惠12%计价。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