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森林公园机动车道工程
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68号
焦作市森林公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森林公园机动车道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森林公园机动车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80厚C30砼道路。
焦发改投资【2009】594号文批复概算资金258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竣工图、工程结算书、现场签证,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等进行审查,价格参考投标报价及施工期间信息价。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734,046.03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633,626.10元,审减金额100,419.93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