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跆拳道综合训练馆工程2011年7月份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1]84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跆拳道综合训练馆工程2011年7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跆拳道综合训练馆位于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院内教学楼的西北角,本工程建筑基地面积107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49平方米;地上两层,建筑高度14.0米;本工程为框架结构体系,抗震设防烈度7度耐火等级二级。
焦发改投资[2010]768号文《焦作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跆拳道综合训练馆初步设计的批复》概算批复408.27万元。本次申请进度款使用体彩公积金。
该项目合同金额349.66万元,根据合同内容本次支付工程款4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经竣工。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施工进度依据焦发改投资[2010]768号文、焦发改投资[2010]292号文、焦发改投资[2011]175号文、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跆拳道综合训练馆工程2011年7月份申请工程款50.00万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进度款40.00万元。
送: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