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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财政倾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今年以来,各地财政部门大力筹集建设资金,建立健全科学机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辽宁:发扬棚改精神保障房开工率超九成

  从3月初部署任务,到目前31.78万套保障房开建,短短4个月来,辽宁发扬棚改精神,再次创造了保障房建设新奇迹:开工率超过91.1%,远远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创建了群众监督等一系列新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速度双提高。

  今年辽宁全面启动了新一轮保障房建设,国家下达任务33.79万套,省里提出力争完成40万套,其中新建约34.88万套,并在进度上自加压力,15万套棚改房要年底竣工,10万套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要竣工60%,其余竣工40%。全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投资约350亿元,省财政、建设、监察等部门密切协作,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辽宁地处北方地区,有效施工期仅有几个月。面对紧迫、繁重的建设任务,辽宁各级干部发扬棚改精神,强化责任,创新机制,重要时段夜以继日强力推进,实现了开工早、进度快。在加快进度的同时,辽宁还特别注重提高保障房工程质量。全省建立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将保障房建成“放心房”。保障房与商品房执行统一的质量标准,并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一些小区还要配建幼儿园、托老所、超市等“10分钟生活圈”服务设施。同时,建立了群众监督新机制,聘请人大代表、保障安置对象等群众代表全程监督,还公开了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投诉。

内蒙古: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已全部下拨盟市

  日前,中央财政下达内蒙古的39.87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及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安排的27.01亿元配套资金已全部下拨各盟市。

  今年,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拉动经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和造福困难群体的德政工程来抓,自治区财政通过调整预算、运用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途径,多方筹集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切实加强资金保障。为了体现对财力困难地区和任务繁重地区的支持以及地区的协调发展,自治区财政厅还提出了定额补助与分类分档补助相结合的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分配方案,即对项目比较分散、涉及地区较多的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综合考虑各盟市财力强弱、任务轻重情况,分类分档分配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国家和自治区对补助标准有明确规定的国有林区、垦区危房改造和游牧民族定居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内蒙古有效施工期短,针对当前已进入施工旺季,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下拨工作,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简化文件运转流程,上半年已陆续将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全部下拨。

山西:筹措资金强化管理创新机制

  山西省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37.54万套,为确保完成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努力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在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0.12亿元的基础上,2011年省财政预算安排7.65亿元,全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将中央代山西省发行的地方债券中分配给市县的4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及5个插花贫困县廉租住房按照中央标准11给予配套,其他市县也给予50/平方米的补助。

  创新财政政策和运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引导各市县充分利用现有政府融资平台,加大社会融资力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和退出的长效机制。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管理。要求各市县要按规定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大工程资金监管力度,加强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绩效考评,严肃查处挪用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了2011年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1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3亿元,省级财政配套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9亿元。资金涉及山西省8个市和37个县,支持建设廉租房54291套,面积达到270万平方米。

安徽:及时下拨中央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

  为支持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央下达安徽省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共18.6亿元。安徽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按照《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分配下拨有关市县和产业集中区,推动2011年安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省财政、住房保障部门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住房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采取措施,全面落实安徽省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

厦门:建立监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

  截至20117月,厦门市4个区9个保障性住房小区已投入使用,共入住9200余户,住户人数约2.7万人。随着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数和人数增加,小区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出现部分住户违规装修等现象,而厦门市公房管理部门的日常巡查已难以有效管理。

  经多次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厦门市财政局提出由市公房管理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保障性住房实际入住户数每1000户聘请一名监管工作人员,并建立保障性住房监管经费保障机制。同时,要求厦门市公房管理部门将监管工作人员组成监管队伍,不定期巡查,负责掌握各小区动态,加强对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对住户的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情节恶劣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切实提高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