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烈士街、林园路供热管网工程勘察
设计费、地质勘探费等前期费用
审查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170号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烈士街、林园路供热管网工程勘察设计费、地质勘探费等前期费用进行审查,现告知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本工程共分为两段:烈士街(普济路-果园路),管径为DN500,总长度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次评审依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焦政(2009)2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修订本)、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555号)等文件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原始资料。
三、评审结论
本次评审建设单位原报勘察设计费为385,000.00元、地质勘探费为100,000.00元、测绘费为24,000.00元、施工图审查费为19,250.00元,经审查,勘察设计费建议控制在246,056.30元、地质勘探费单价建议控制在75元/进尺.m以内、测绘费建议控制在10,591.74元以内、施工图审查费建议控制在14,060.36元以内。
审定的预算金额为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最高限价和招标控制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施工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四、重要事项说明
1、勘察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等以本工程概算投资770万元为基数进行计算,最终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根据工程实际投资进行调整。
2、地质勘探费审定单价为75元/进尺.m,进行单价控制。
3、测绘费中地下管线探测计费暂按5根管线计算,最终费用根据实际测得数量及长度计算。
2011年7月29日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