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临建及排污改造工程设计费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168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临建及排污改造工程设计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临建工程建筑面积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领导批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焦政[2009]2号文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设计费为170,022.00元,经审查,该项目设计费建议控制在110,104.75元之内,其中临建工程设计费47,927.25元、排污改造工程设计费62,177.50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该项目设计费的计费额暂按估算投资额计算,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011年7月29日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焦作市体育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