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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升级改造项目工程进度款

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升级

改造项目工程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1]82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升级改造项目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沥液处理系统现执行的是三级标准,根据国家新颁布的GB16889-2008标准,需对原渗沥液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垃圾渗沥液处理站1座,购置处理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经公开招标,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为江苏蓝天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772.56万元;土建工程中标单位为焦作荣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219.89万元;监理单位为河南经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豫发改投资 [2010]693号文下达投资计划1,8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00万元,地方财政1,100万元。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款申请表及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升级改造项目工程进度款建设单位申请完成投资6,987,400.00元,支付进度款5,620,300.00元。经审核,共完成投资6,967,400.00元,本次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进度款5,600,300.00元(详见附表)。其中:

1、渗滤液改造土建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工程款686,400.00元。

2、渗滤液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工程款4,781,800.00元。

3、渗滤液改造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设计费89,900.00元。

4、渗滤液改造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监理费42,200.00元。

201181

送: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17

 

                          金额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累计完成投资比例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1025.59

1.60

 

0.00

698.74

562.03

0.00

696.74

560.03

560.03

 

 

 

1

渗滤液升级改造土建

 

 

219.89

80.00%

河南荣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00

85.80

68.64

 

85.80

68.64

68.64

 

31.22%

 

2

渗滤液升级改造设备采购

 

 

772.56

80.00%

江苏蓝天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0.00

597.73

478.18

 

597.73

478.18

478.18

 

61.90%

设备已到现场

3

渗滤液升级改造设计费

 

 

22.48

 

大连理工大学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00

8.99

8.99

 

8.99

8.99

8.99

 

39.99%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40%设计费

4

渗滤液升级改造监理费

 

 

10.66

 

河南经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0.00

6.22

6.22

 

4.22

4.22

4.22

 

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