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沉陷区治理工程2011年7月份
工程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沉陷区治理工程2011年7月份进度款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沉陷区治理工程包括中央医院门诊楼工程、阳光、玉河、丽园、云台、荣祥、玉泉等六个住宅小区及其配套的医院、学校等工程。其中中央医院门诊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总建筑面积为2.52万平方米;六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67.32万平方米;新建学校、医院、幼儿园等配套工程面积达6.051万平方米。
豫发改设计【2004】2064号文批复总概算83,670万元,其中新建小区及中央医院项目建安费用投资35,504.16万元。
2011年7月份工程形象进度为:丽园西区3#、4#、5#、6#、7#楼基础工程。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工程价款支付报审表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7月份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1,179,800.00元,申请工程款944,000.00元。经审核,7月份共完成投资1,179,800.00元,本次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944,000.00元(详见附表)。
送: 局经建科 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办公室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 |||||||||||||||
审查单位: (盖章) |
2011年7月 |
金额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内容 |
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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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查情况 | ||||||||||
标段名称 |
付款方式 |
总造价 |
付款比例 |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本次申请工程款 |
累计完成投资(不含本次) |
累计已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
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本次应付款 |
累计应付款占合同比例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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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8 |
9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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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8 |
9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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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园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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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进度支付,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款,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造价的90%,结算审核后支付到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 |
1062.71 |
80% |
焦作征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7.98 |
94.40 |
0.00 |
0.00 |
94.40 |
117.98 |
94.40 |
8.88% |
3#、4#、5#、6#、7#楼基础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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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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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8 |
9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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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8 |
9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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