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黄河路)工程
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64号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黄河路)工程Ⅰ、Ⅱ、Ⅲ、Ⅳ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黄河路)工程,北起人民路,南至黄河路,全长
道路路面结构如下:
焦发改投资[2007]184号《关于下达中原路(人民路-黄河路)一期工程2007年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中原路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10,866.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173.83万元,基本预备费326.99万元),资金来源为开行贷款。其中:2006年安排1,000万元,2007年安排8,026万元。
焦作市中原路(人民路-黄河路)工程共分四个标段。其中:
中原路Ⅰ标工程全长
中原路Ⅱ标工程全长
中原路Ⅲ标工程全长
中原路Ⅳ标工程全长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图、竣工图、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工程结算书以及相关资料,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等进行审查,执行《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2002),材料价格参照施工期间《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市场价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78,825,402.63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66,121,883.72元,审减金额12,703,518.91元。其中:
中原路一标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6,172,782.04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5,572,839.63元,审减金额599,942.41元。
中原路二标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6,584,390.17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9,239,796.96元,审减金额7,344,593.21元。
中原路三标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3,763,412.3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1,251,412.67元,审减金额2,511,999.72元。
中原路四标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2,304,818.03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0,057,834.46元,审减金额2,246,983.57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该项目竣工结算审定金额已超出投资计划建安费批复金额,建设单位应按程序报原审批单位审批或自筹解决。
五、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抄送: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