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师专南校区行政办公楼三至四层改造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158号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师专南校区行政办公楼三至四层改造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师专南校区行政办公楼三至四层改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铲除原墙面及天棚涂料、重新涂刷,卫生间改造,维修原有木门并刷漆,维修原铝合金窗、更换已损配件及纱扇,拆除原有三至四层线路及电器元件、重新敷设线路及电器元件、增加应急照明系统等。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焦作师专南校区行政办公楼三至四层改造工程施工图、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1年第3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施工图预算金额244,0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为178,072.28元,其中:土建工程92,235.69元(含暂列金额20,000.00元)、安装工程85,836.59元,审减金额65,927.72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1、由于本工程为维修改造工程,工作内容中的踢脚线修补以及原线路拆除等工作的工程量无法详细计取,故将可能发生的费用考虑在暂列金额内。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