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局2011年园林绿化项目部分前期费用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155号
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缝山公园南侧绿地改造、龙源湖东路口绿化改造和盆景基地建设三项目测量、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焦发改投资[2010]308号文件“焦作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市财政城建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中安排2011年园林局建设项目包含:缝山公园南侧绿地改造、龙源湖东路口绿化改造、盆景基地建设三个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用于缝山公园南侧林地面积15万平方米,征地及基础设施建设,修园路、设置小品等多项内容,总投资600万元,龙源湖东路口绿化改造建设内容包括修建园路、广场、设置园林小品、安装景观灯、绿化美化等,总投资200万元。盆景基地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修建临时用房、安装大门、栽植树桩等,总投资50万元。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0] 308号文件,园林局提供的的项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等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结合我市近年来惯例进行。
三、评审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送审该批前期费用金额为39万元,经审查,该批费用审定为30.47万元,审减8.53万元。其中:
1、缝山公园南侧绿地改造项目设计费用送审25万元,审定金额20.09万元,测量费用送审金额3万元,审定金额为1.26万元。
2、盆景基地改造项目设计费用送审3万元,审定金额1.75万元。
3、龙源湖东路口绿化改造建设项目设计费用送审8万元,审定金额7.37万元。
评审本项目前期费用依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建安费用及面积进行,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测量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