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鑫安科技公司试剂分厂车棚工程
预算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1]154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新建鑫安科技公司试剂分厂车棚工程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一座钢结构长70米,宽6米的自行车车棚,四周砌砖墙封闭,采用彩钢瓦顶,塑钢门窗(车棚大门为铁制),内墙刷仿瓷涂料,车棚内设一间18㎡的门岗房。项目资金由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付。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河南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预算及其他有关原始资料进行审查;钢结构车棚、门窗、门岗房等参考市场单价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130,799.53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05,700.98元(合228.79元/㎡),审减金额25,098.55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审定批复的单方造价包含的施工内容有:钢结构车棚、砌墙、粉刷、门窗、内墙涂料、地面硬化(水泥砂浆地面)及门岗房。
本工程审定批复的单方造价金额作为该工程的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单方造价金额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局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