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61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森林动物园景观步道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森林动物园景观步道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框架木栈道及石(砖)铺装结合的景观步道。木栈道中木柱、木面板、木栏杆均选用俄罗斯樟子松防腐木,外刷两遍木油;路面铺砖为蒙古黑花岗岩、红色透水砖、黄锈石花岗岩碎拼等。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报送《焦作林场关于森林动物园景观步道工程决算评审的申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及其他竣工资料和现场勘察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85,770.45元,经审查,该项目金额审定为508,831.24元,审减金额为76,939.21元。
送:河南省国有焦作林场、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