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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日本政府贷款项目采购程序》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

《日本政府贷款项目采购程序》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公厅,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有关采购公司:

为加强对日本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现将《日元贷款项目采购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日本政府贷款项目采购程序》

 

〇〇二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日本政府贷款项目采购程序

 

日本政府贷款(简称日元贷款)项目采购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官方发展援助采购导则、贷款协议及项目备忘录等有关规定进行。贷款项目的采购,要求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但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经财政部和JBIC同意的非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采购前的准备工作

 (一)中日两国政府签署贷款协议后,借款人应在贷款协议签字日后的120天内与转贷银行签订转贷协议。转贷银行将转贷协议副本送财政部备案。

 (二)财政部向JBIC申请贷款协议生效,JBIC通知贷款协议生效。

 (三)贷款协议生效后,财政部通知采购公司和借款人开始采购。

 (四)借款人与采购公司共同制定采购计划,借款人根据采购计划分期分批向采购公司提出采购申请。采购公司收到借款人提出的采购申请后,要依据项目评估备忘录中确定的采购清单、采购包数和采购方式等,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送财政部备案。财政部在收到有关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

(五)中日双方确定的采购清单、采购包数及采购方式原则上不得变更或调整,如确有特殊原因而需变更或调整,借款人应事先报财政部确认,并报JBIC批准。

二、国际竞争性招标采购(ICB)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批

 1、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由借款人负责编制,商务部分由采购公司根据JBIC采购范本进行编制。如有修改,事先需报JBIC确认。

 2、招标文件应做到:

1)全面详细。要求设备配套性全面,技术参数具体,使各投标者均可按要求做出合格的报价(包括对主机、备件、服务等)

2)公正合理。技术要求应合理,技术参数指标要国际化、标准化、不能以某一生产厂商的产品规格作标准,不得指定牌号和厂家,避免将大部分投标者拒之门外。

3)准确无误。采购范围要具体明确,文字要清晰,表述要清楚,图文一致、前后一致。

4)招标文件中重要条件要加注“*”号,若投标人不能满足其中一条,将导致废标。

3、采购公司根据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评审专家网上随机抽取办法》(外经贸机电发[2001]585号),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以下简称招标网)上抽取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并通过招标网将审核意见报商务部备案。商务部在招标网上函复采购公司。

4、贷款协议或项目备忘录中有规定的,采购公司应将招标文件或评标标准报JBIC审批。JBIC审批后将评标标准报商务部备案。

(二) 招标文件的印刷

采购公司负责招标文件的印刷工作,并会同借款人核对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文字。

(三)刊登招标公告

1、在刊登招标公告前,采购公司和借款人应对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衔接进行协调。

2、借款人一般应于刊登招标广告日前15天,将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中英文清样交采购公司。

3、采购公司负责编写招标公告,在预订的时间在媒体上刊登,同时,在招标网上发布。

4、采购公司将招标公告报JBIC备案。

(四)出售招标文件

采购公司根据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售招标文件。

(五)标前会

大型或复杂设备以及土建工程的招标,借款人和采购公司可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或召开标前会,由采购公司负责解答商务问题,借款人负责解答技术问题。答疑后,如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经采购公司和借款人确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由采购公司以书面形式给每个购买标书者发送修改文件,同时将修改文件在招标网上备案。

(六)接受投标

1、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采购公司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妥善保存,在开标前不得开启。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公司应当拒收。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开标

1、开标由采购公司主持,按事先公告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不允许投标人查阅投标文件。

2、开标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由采购公司保存。

(八)评标

1、评标由借款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具有高级职称和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相关领域专家、借款人、采购公司等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应按照商务部外经贸机电发[2001]585号文规定,在招标网随机抽取。

2、与招标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或与投标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采购公司和借款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3、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所有的澄清必须在投标文件(指原始投标文件)范围内进行,不能由于澄清导致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

4、采购公司是采购工作的对外窗口。评标工作期间,评标工作组须将所有的澄清材料和问题通过采购公司对外提出。在澄清阶段,投标商应严格按照评标工作组限定的澄清期限完成澄清,逾期送交的澄清文件应视为无效。

 5、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商务、技术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中标者。

6、从开标之日起,材料和单机设备评标一般在15天内完成;成套项目和大型设备评标一般在45天内完成。

 7、采购公司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后将评标结果在招标网上公示,同时将评标报告报商务部备案。如在10个工作日内无投诉或质疑,商务部发放《评标结果通知》。如受到质疑或投诉,商务部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及质疑投诉办法》(外经贸机电字[2001]67号)进行处理后,发放《评标结果通知》。

8、某一包的合同预计金额(采购清单的估算额)在5亿日元以上(包括5亿日元)时,采购公司需在收到《评标结果通知》后将评标报告报JBIC审批。评标报告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由借款人和采购公司译成英文,并分别负责解答JBIC可能提出的技术和商务问题。

(九)合同签订与申报

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公司通知中标人参加合同谈判。合同谈判过程中,不允许出现违反招标文件的讨价还价,不允许随意调整已经确定的技术供货范围。

进口机电产品,借款人应事先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001年第10号)办妥进口登记手续后方可签订合同。

2、小于5亿日元的合同:

签订合同后,采购公司向 JBIC提交一份合同副本和两份合同概要报告单及评标报告,供JBIC审批。JBIC核对报告单后,签退采购公司一份。在签退日后的 14天内,JBIC未提出异议,则合同于签退日后第15天生效。

3、大于5亿日元(包括5亿日元)的合同:

签订合同后,采购公司向JBIC提交一份合同副本和要求审批合同的申请,JBIC审批。JBIC审核后,书面通知采购公司并抄送借款人。

4、经JBIC批准的合同如要修改或取消,都需事先经JBIC书面同意。如不构成重大修改或不影响合同价格,则不必报JBIC同意。

5、采购公司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所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十)资格预审

根据贷款协议和项目备忘录的规定,有些合同包在招标前,JBIC需对投标商进行资格预审,以保证将招标文件只售给那些有能力的投标人(有时对投标商的资格审查可与招标同时进行)。

1、资格预审文件的技术部分由借款人负责编制,商务部分由采购公司负责编制。JBIC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评审标准事先要进行书面确认。

2、采购公司在媒体和招标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3、资格预审文件应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发售。

4、对投标商资格的评定工作由借款人和采购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5、评定结果需报商务部和JBIC书面同意。

三、非国际竞争性招标程序

原则上,贷款项目采购均需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ICB)。但当有充分理由时(如为保持其设备或零配件的标准化以适应现有设备;合格的供货商或承包商为数有限;根据工程需要,需紧急采购;采购的金额小以致于大多数供货商明显不感兴趣等),由借款人和采购公司向JBIC提出申请,经其书面同意后,可采用如下采购方式:

(一)有限国际招标(LIB

不需在报上刊登招标广告,而直接发邀请通知合格的供货商前来投标。其他程序与ICB相同。

 (二)国际采购(IS

通过对几家(通常情况下至少3)外国或当地供货商的报价进行比较后确定供货商的采购办法。

 (三)直接签约(DC

直接与1家供货商进行合同谈判签约。

四、其他

()三材采购

三材(钢材、木材和水泥)及土建工程采购程序与上述货物采购程序基本相同,但其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不需报商务部确认和审批。

()雇佣咨询商程序

1、 拟定咨询内容。

JBIC与借款人就雇佣咨询商的必要性、咨询服务内容和咨询服务所需费用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将有关内容记入评估备忘录和贷款协议中。

2、 拟定短名单及咨询条款等。

借款人根据JBIC《采购导则》、《雇佣咨询商导则》及贷款协议和评估备忘录中的要求,拟定咨询商短名单及咨询条款,并报JBIC审核。

3、 发出邀请函。

借款人向列入短名单的咨询商发出邀请函,要求咨询商以建议书形式提供咨询条款所列的内容。在邀请函发出日到提交建议书的截止日应有4560天时间。

4、 评审建议书。

借款人对咨询商建议书进行评审、打分,并列出名次顺序。

5、 合同谈判。

借款人邀请被评为第一名的咨询商就合同条款进行谈判。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借款人可邀请第二名的咨询商谈判(事先需得到JBIC确认),直至借款人与某一咨询商达成一致为止。

6、 签订合同。

借款人与咨询商签订合同后将合同报JBIC审核,JBIC批准后,合同当事双方开始执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