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145号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师专监控室动迁至南大门敷设配电线路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师专监控室动迁至南大门敷设专用线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1#教学楼的监控室动迁至校南大门门岗,需从5#箱变敷设穿线管主线路至南门岗。安装工作量为:敷设VV0.6/1KV-3*10 mm2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电缆470米;敷设DN100电缆保护钢管350米;敷设PVC七孔梅花管700米;电缆沟挖、填,人孔检查井,破除及恢复原混凝土路面及人行道等。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施工图纸、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1年第2期。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原报金额为138,0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118,963.69元,审减金额19,036.31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