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医院外国贷款项目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1]143号
焦作市人民医院:
按照《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人民医院外国贷款项目进行评审,现将评审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焦作市人民医院成立于1946年,其前身为“太行第四专区专员公署怀庆公立人民医院”,是国家卫生部命名的“三级甲等”医院。是焦作市最大的综合性医院,全院占地6.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285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发射单光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600测)、全数字血管造影系统、乳腺钼靶诊断机、骨密度测定仪、眼底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的购置。资金来源全部为申请以色列政府贷款。
二、焦作市财政的债务承受能力
根据财政部统计口径,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681948.11万元,当年应偿还政府债务为134909万元(已全额偿还),2010年市可支配财力为1248105万元,政府债务负担率为53.98%,2010年政府债务偿债率为10.81,2010年市一般预算收入为633384万元。以上数据表明,我市有足够的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贷款担保。
三、贷款项目的财务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推动人民医院提高医疗诊断水平和技术,发挥卫生资源综合效益,提高医院对群体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可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保健需求,不断提高检验、监测水平和质量,有利于发展卫生事业,有利于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素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单位的财务状况情况
焦作市人民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171人,其中主
2008年医院总资产为33001.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3764.35万元,流动资产8924.85万元;负债10454.26万元,净资产为22546.85万元。收入总计为19681.68万元,收支结余868.44万元。流动比率为0.94,速动比率为0.82。
2009年医院总资产为38107.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6664.76万元,流动资产11432.74万元;负债9763.87万元,净资产为28343.89万元。收入总计为23105.67万元,收支结余1390万元。流动比率为1.47,速动比率为1.21。
2010年医院总资产为43003.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1415.08万元,流动资产11579.85万元,负债10932.32万元,净资产为32071.23万元。收入总计为27602.05万元,收支结余1950.84万元。流动比率为1.30,速动比率为1.08。
根据近三年财务报表分析状况,焦作市人民医院收入、效益稳步提高。其中2010年收入与2008收入年相比,增长了40%,收支结余增长了124.64%,财务状况良好。
五、转贷安排、还款责任和还款资金来源
该项目以色列政府贷款系银行转贷(B类项目),由焦作市人民医院负责偿还贷款,由焦作市财政局出具担保函,为该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计划还款周期为10年(含宽限期2年),从签订转贷协议至建设期后开始还款,焦作市人民医院每年等额还本共10次,每次还410.620万人民币,按照规定的还款计划测算,医院完全有能力按计划偿还贷款本息。还款资金来源为医院每年实现的利润。
六、结论
经评审,①焦作市财政状况良好,债务负担(外债、内债情况)明确,有足够的能力偿还到期的政府债务本息,有充分能力为此项目担保;②贷款项目切实可行,经济及社会效益显著;③项目单位的财务状况良好;④本项目转贷安排合理,还款责任明确,并有足够还贷资金及来源。
送:局债权债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