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128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郑焦城际铁路占压武警河南省总队农副业基地补偿费用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郑焦城际铁路建设需要永久性占用武警河南省总队农副业基地土地15.513亩,该宗土地位于修武县周庄乡境内,东临周庄乡郜屯村,南至山门河排洪渠,西至周庄乡张弓铺村,北邻焦新路。本次补偿费用包括征地费、赔青费和林木补偿费用。
二、审查原则:
依据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焦城际指[2010]1号文件《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解放山阳马村区段征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送审的《关于征用武警河南省总队农副业基地土地的财政评审申请》,勘测定界图、实物调查表以及市城际铁路办公室提供的其它原始资料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送审郑焦城际铁路占压武警河南省总队农副业基地补偿费用为449,033.80元,经审查,资金审定为447,317.18元,审减金额1,716.62元,详见附表。
四、重要事项说明及建议:
1. 本次评审征地费价格为建设单位与被征迁单位协商价格,低于该地块区片价。
2、本次评审项目位于修武县境内,应由县区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应落实该补偿费用资金出处,再行拨付资金。
送: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预算编制局
附件:
武警后勤基地用地补偿费用一览表 | ||||||
|
项目 |
面积(亩)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小计(元) |
永久用地 |
征地费用 |
15.513 |
27700 |
429710.10 |
|
|
青苗费 |
14.091 |
869 |
12245.08 |
|
| |
树木 |
|
|
5362.00 |
|
| |
合计 |
|
|
|
447317.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