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十一中学窗户更换及内外墙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126号
焦作市第十一中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第十一中学窗户更换及内外墙装修改造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第十一中学窗户更换及内外墙装修改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1#教学楼铝合金窗户更换及走廊封闭、1#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内外墙面装修改造。
焦预财[2010]588号《焦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部分受灾省份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十一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目资金34万元;焦预财[2010]475号《焦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基础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十一中基础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预财[2010]588号、焦预财[2010]475号、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改造数量、工程预算,价格参考市场价。
三、审查结论:
该工程建设单位报送预算金额401,478.84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建议控制在314,480元以内,审减金额86,998.84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四、重要事项说明:
鉴于本工程为改造项目,此次评审工程量暂按建设单位提供数量计算,建议下步招标或政府采购时明确改造项目工程量,实施后依实调整。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局教科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