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交警支队不锈钢警亭工程
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125号
焦作市公安交通警支队: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交警支队不锈钢警亭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次评审项目为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拟修建的不锈钢警亭16个。
资金来源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1年第2期《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该工程建设单位报送预算金额753,360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628,800元,审减金额124,560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1年7月1日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