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结化工等7家企业土地评估费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1]120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送审的金结化工等7家单位的土地评估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此次评审项目为金结化工、中轴集团、佰利联化纤厂、龙光影视、焦作市润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中州胶带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7家企业的土地评估费用。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焦作市中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焦作市昱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的土地评估。评估费用由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项目依据原省物价局、土地局豫价房字〔1995〕012号文,焦政〔2009〕2号文,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估价报告及其它原始资料进行。
三、评审结论
本项目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送审七家企业土地评估费用为436,688.00元,经审查,七家企业土地评估费用审定为261,339.92元,审减金额175,348.08元。其中,焦作市中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费为153,753.36元;河南昱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费为107,586.56元,详见附表。
四、重要事项说明
此次评审的评估费包含了金结化工、中轴集团、佰利联化纤厂、河南省中州胶带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五家企业的土地评估费。其它两家企业,无评估报告,评审时评估费用予以扣减。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